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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自由行自十一月一日起實施
Morningstar Research Team 2012-11-26

《二一一年強積金計劃(修訂)第二號條例草案》刊憲後,意味着冀待已久的強積金「半自由行」可望於2012111日起實施。在推行以後,僱員可以每年一次將自己供款部分的累計權益轉到另一位受託人。由不自由走到「半自由」當然是大進步,但不自由的地方卻仍很多。

 

首先,僱員對僱主供款的部分仍然沒有控制權,因此只要日後僱員所選的受託人與僱主選的不同,他們就要管理更多投資組合。換言之,他們不能為自己的供款尋找自己認為最好的歸宿,而且在管理投資組合上要多花一點心神(因為如果僱主及僱員組合選不同的受託人,投資者需要同時管理兩個強積金組合)。另一方面,僱員可以選擇的是受託人而不是基金,而不同受託人提供的基金選擇也不同,加上每年更改受託人的次數有限,可謂制肘多多。

 

不過,相信這個充滿制肘的進步會令一向封閉的強積金市場帶來競爭,最直接的影響相信是收費方面。收費固然重要,但我們期望競爭帶來的進步不單在於收費,更在於基金選擇及資訊披露。在基金選擇方面,受託人普遍提供的選擇不多,僱員不能隨心所欲地建構投資組合。只要引入競爭,相信受託人會推出更多投資選擇,在同一個平台提供更多自由。現時強積金產品的新意不足,與充滿競爭的互惠市場發展實在不能同日而語。

 

另外,強積金的披露現時也不算積極。雖然這與規管間接相關,但現時問題的關鍵在於不少強積金的披露都只接近監管要求的下限,而沒有誘因令他們更主動地披露。在美國的互惠基金市場中,部分基金公司為令投資者放心,會每月或每季提供長達數頁的基金報告,仔細地告訴投資者基金經理的布局和對市場的看法,以及交代投資組合過去的成與敗(在香港還未有見過這種詳細的報告),也有基金公司會每月公開整個投資組合的持股(當然,是延遲兩至三個月的),一切操作盡量公開透明。沒有充足的資訊,投資者就不能作出明智的投資決定,所以這競爭帶來的進步也許比收費更令人充滿期待。

 

也許不少市民會認為「全自由行」是「半自由行」的下一步,但遺憾地兩者仍有相當的距離,我們不要忘記「半自由行」蘊釀多年,要再走向「全自由行」又怎可能是短期內的事﹖與其冀盼「全自由行」的來臨,倒不如期望政府未來會積極改善「半自由行」的操作自由度,例如將轉換受託人的次數由每年一次提高到兩次等。投資者也要主動了解強積金投資,只要作為供款人的普羅大眾對更好的制度有需求,這些需求長遠可以成為推動政策改革的動力。